(復印病歷)滕州市濱湖鎮(zhèn)衛(wèi)生院病歷復印制度
一、?事項名稱
《病歷復印》
二、辦理依據
《醫(yī)療機構病歷管理規(guī)定(2013年版)》
三、辦理地點
滕州市濱湖鎮(zhèn)衛(wèi)生院質控科(北院區(qū))
滕州市濱湖鎮(zhèn)衛(wèi)生院質控科(南院區(qū))
四、申請條件
1、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;
2、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。
3、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保險以及負責醫(yī)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部門
五、申請材料
1、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,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;
2、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,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,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;
3、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,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,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;
4、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,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,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,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。
5、行政機關、司法機關、保險或者負責醫(yī)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出具的調取病歷的法定證明;
6、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;
7、經辦人本人有效工作證明(需與該行政機關、司法機關、保險或者負責醫(yī)療事故技術鑒定部門一致)。
8、保險機構因商業(yè)保險審核等需要,提出審核、查閱或者復制病歷資料要求的,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六、復印內容
門(急)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體溫單、醫(yī)囑單、住院志(入院記錄)、手術同意書、麻醉同意書、麻醉記錄、手術記錄、病重(病危)患者護理記錄、出院記錄、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、特殊檢查(特殊治療)同意書、病理報告、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、醫(yī)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。
七、基本流程
出院15日后持有效證件到病案科提出書面申請。
八、復印病歷不收取費用。
九、辦理時限
患者出院15日起辦理。
十、咨詢方式
1、現場咨詢:滕州市濱湖鎮(zhèn)衛(wèi)生院質控科(北院區(qū))
滕州市濱湖鎮(zhèn)衛(wèi)生院質控科(南院區(qū))
2、電話咨詢:0632-2601120(北院區(qū))、0632-2861120(南院區(qū))
十一、其他事項
1、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保險以及負責醫(yī)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部門外,只提供客觀病歷。
2、未成年人及新生兒需要復印病歷,代辦人除持本人有效證件外,還應該攜帶未成年人戶口及新生兒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。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