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安全制度)實驗室安全制度
作者:山東省滕州市第二中學政教處
來自:山東省滕州市第二中學
時間:2024-06-05 16:25:00
為確保人身和財產(chǎn)安全,維護正常教學秩序,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:
一、安全用電
1.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電力維修人員安裝檢查,不得私自隨意拉接。
2.專線專用,杜絕超負荷用電。
3.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。
4.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,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(guī)格。
5.經(jīng)常檢查電路、插頭、插座,發(fā)現(xiàn)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。
二、防火防爆
1.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。
2.易燃、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。必須加熱處理者,應有專人監(jiān)護。
3.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后的20分鐘內(nèi),不得檢修和撞擊,以防爆炸。
4.每室要有消防器材,并保證人人會用。
三、防水防盜
1.水槽內(nèi)不許存放任何雜物,隨時關閉水嘴。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,必須留人監(jiān)護。
2.自來水、暖氣有泄漏,要及時修理。
3.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、雙鎖專柜管理,領用時需經(jīng)實驗室負責人批準。
4.貴重小型儀器設備均應加鎖保管,房門安裝雙鎖。
5.下班離室前,必須檢查水、電、鎖。
四、防污染
廢舊電池,應統(tǒng)一處理,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。
五、實驗室使用時
1.帶實驗教師,實驗結(jié)束要檢查門、窗、水、電、燈、設備,均無問題方可離開實驗室。
2.對實驗室內(nèi)電器開關、設備、照明燈具、線路的設施必須經(jīng)過電工安裝,非電工同意不準拆動。
3.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在實驗過程中,不準離開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