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索 引 號:370481/2026-02371
- 主題分類:議題解讀
- 發(fā)布機構:政府辦公室
- 成文時間:2026年06月19日
- 文 號:無
- 發(fā)文時間:2026年06月19日
- 標 題:【議題解讀】《滕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》
- 效力狀態(tài):有效
【議題解讀】《滕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》
根據(jù)會議安排,現(xiàn)將《滕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制定有關情況匯報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2017年印發(fā)的《滕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》(滕政發(fā)〔2017〕100號)已經(jīng)過期。2025年2月11日,棗莊市人民政府印發(fā)了《棗莊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(棗政發(fā)〔2025〕2號),對公租房保障申請條件、公租房租金優(yōu)惠政策等進行了調整,為貫徹落實上級住房保障工作決策部署,確保住房保障工作依法依規(guī)開展,市住建局牽頭制定了《細則》。根據(jù)《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》(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令第11號)、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 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發(fā)展公租房的意見》(建?!?019〕55號)、《棗莊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(棗政發(fā)〔2025〕2號)等相關政策,借鑒濟南、南昌等地區(qū)先進做法,以及我市近幾年在實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中取得的有益經(jīng)驗,研究起草了本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。
二、制定過程
2025年9月26日,市住建局將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發(fā)至市人民武裝部、市民政局等35個單位,進行意見征求,對市民政局、市財政局、市自然資源局、市綜合執(zhí)法局等4個單位提出的修改意見多數(shù)予以采納;2025年11月11日-12月12日,市司法局在滕州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,共收到8條意見建議,予以吸收采納3條,同時,征求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意見,對法律顧問提出的修改意見多數(shù)予以采納;2026年3月23日通過公平競爭審查;2026年6月2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立法協(xié)調小組召開第十五次會議,對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及制定前評估報告,現(xiàn)場征求了與會人員的意見,與會人員一致同意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的制定前評估結論,會后,市住建局結合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對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進行了完善,形成了《細則》(審議稿)(見附件)。
三、主要內容
(一)對象范圍。本《細則》適用范圍為我市公租房保障的申請、審核、保障以及后期管理等全流程事項。
(二)主要內容。一是明確了我市目前的公租房保障模式。二是對保障對象和申請條件進行了調整。三是增加線上申請內容,優(yōu)化了收入認定程序。四是對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的面積標準和發(fā)放標準進行了調整。五是對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行綜合評分排序的辦法。六是對公租房租金收取標準進行了調整。七是對經(jīng)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無房家庭,可按照市場價格租賃所承租的公租房。八是增加了騰退公租房翻新維修內容。九是住房限制政策按照“老人老辦法,新人新辦法”執(zhí)行。
四、工作建議
現(xiàn)將《細則》(審議稿)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,審議通過后,建議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發(fā)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