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記者從我市人社部門獲悉,按照省人社廳、省財政廳《關于2025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自2025年1月1日起,繼續(xù)提高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標準。
此次調整的范圍為:2024年12月31日前,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、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(yǎng)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(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(yǎng)老金期間死亡人員)供養(yǎng)親屬。
《通知》明確,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,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95元、90元、85元、80元的標準增加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、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為3753元、3003元、2252元。工亡職工供養(yǎng)親屬中,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4元,其他供養(yǎng)親屬每人每月增加26元,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9元。
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(fā)放,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參照該文件執(zhí)行。此次調整將惠及我市2000余名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(yǎng)親屬。(記者 劉一單 通訊員 王雪梅 皮亞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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